我是公司的出纳,我的每月入库单据上的钱款与后附采购单上的钱款不符,我按入库单上的钱款数将钱付出去了。(入库单是我叫仓库开的,入库单上均有部门负责人及老板签字)
现在老板及部门负责人说签字时未审核,说我从中贪污。我需要赔钱吗?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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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和供货方不存在利益瓜葛的就不存在犯罪的问题,如果你从中获得利益的话就要看金额大小了,金额小的话只承担赔偿责任,金额大的话就可能构成犯罪,是贪污还是职务侵占要看你所在企业的性质,具体建议进一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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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们公司是什么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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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咨询过该问题。你有无将钱款据为己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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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朱律师意见。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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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你不应当仅仅以这表面内容来提供出来分析,应当进行深层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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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要具体事实,如果你确实没有拿货物或钱款,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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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