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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乡镇上办了个小型的木材加工厂,营业执照等齐全。平时上下货物都是由当地几个农民自行组建的搬运队搬运货物,他们都是哪家有货就给哪家搬,没有和谁签订劳动合同之类的,11月17日下午,他们在为我父亲搬运木材时,一个搬运工不小心从车上摔下来,造成颅内出血脑内骨头粉碎,我们立即将他送往医院手术治疗,当天即花费一万余元,估计后续治疗还需很大,他的家属意思是我们该承担全部费用,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负什么责任?

民事相关
2008-11-18 19:24:3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应当依据《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属于雇佣关系,你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属于雇佣关系,如果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建议协商解决。
  • 如果是雇佣关系,你们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承包关系,你们不需承担责任。
  • 属于雇用关系,对方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话,你们应当承担责任。
  • 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 雇佣关系,你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由你父亲承担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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