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欠职工生活费、养老保险等,部分职工联名到当地劳动仲裁申诉,仲裁不给立案,说我们的主管部门有交待不让受理,理由:让全体职工一起申诉并立案裁决,怕其他职工闹事。请问专业律师,主管部门阻止部分职工的申诉权,阻止职工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地劳动仲裁不给立案受理,这符合法律吗?请指点,我们该怎么做.....
请给预答复!
王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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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该受理。建议请律师介入办理或找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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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劳动仲裁部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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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劳动仲裁不受理他们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然后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不过也不要忘了我们生活在有中国特色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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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及时向法院起诉,建议聘请律师,协助维权。
详情请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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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出具不予受理书,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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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