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刚刚怀孕不久,早孕反应特别历害,但是一直坚持在上班,还未告诉单位领导我怀孕的消息,有几个问题想要明确一下:
1、因为家在外地。一个人在这个城市工作,想在五个月的时候开始休息。单位工资怎么发??保险是否还应该继续给交着?直至产假完上班以后!
2、如果想在五个月的时候休息(具了解怀孕5个月的时候已经很不方便了,一个人在这边没人照顾),单位不同意怎么办?这期间的保险如果单位停交!那产假期间的工资和报销是不是也不能享受了?
3、1、现在所以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休息日执行!是一个月休息三天!且上班时间是7.30-12 2.30-6.30分!每天是8个半小时的上班时间!是不是已经违返了劳动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