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最近打算买一套商品房,开发商要价是300W,现在签合同的时候发现此房只有房产证,却没有土地使用证,但是前不久已经交了100W作为此房的押金!此押金只有银行凭条,没有其他的任何合同...现在开发商要求再缴纳170W作为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资金...余下的30W在土地使用证办理完成后缴纳...
如果土地使用证办理不成,我打算退房,这100W是否无条件退还...或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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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这种情况下房产是不允许出售的,即使有购房合同也应认定为无效。在预售许可证下发之前,你是可以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的,也就可以要求返还购房款,如果能证实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构或者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可以认定为开发商欺诈,你在要求返还购房款的同时,还可以要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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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种情况,这么大的金额,你可以委托我代为办理这件事啊,可以有效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并且可以帮你完善相关手续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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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00W是可以无条件退还的。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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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你的退款理由不成立,同时也要看您的合同具体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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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清楚,这样才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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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你怎么证明开发商承诺办理土地证,表面上300万是购房款。现在济南一般的住宅没有约定办理土地证,开发商一般只办理房产证。证明不了开发商有过错、违约之处,如何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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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