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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0年5月结婚,2002年7月生下女儿,后夫妻感情不和,现我提出离婚,并且带着女儿回了娘家住.婚前(1999年)在广州买了一套13万元的商品房(我出资三万,向我弟弟借了六万,其他的钱是他出的).房产证则是2003年领取的(房主是我和他两人).前几天他打电话来对我说,现打算以10万元的价格把房子出售,还我弟弟六万元,还他亲戚三万元,剩下的一万元我俩半分.我弟弟那六万元是写了借据的,上面有我俩的签名,但他亲戚的三万元我从来也没听说过.他还说如果我不同意,就不卖房子,拖到底. 我现在该怎么办?借我弟弟的钱还不了,还得照顾女儿,怎样才能尽快解决这件烦心事?

婚姻家庭
2008-03-28 09:23: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你们能达成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否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关于房屋应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债务亦为共同债务;房屋处理,可以自行转让后进行分割,建议不要委托法院处理,因为法院拍卖处理的房屋通常价格较低,你们由你取得,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出资4万元-欠你弟弟6万元的一半=1万元);
    3、对方主张由3万元借款,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且借款用于购房或其他共同生活花消,否则,为其个人债务;
    4、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其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5、如果你需要聘请律师,可以与我联系。
  • 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就可以了,这样的问题应该是很好解决的。
  • 你丈夫的方案是不能应允的,因为他并没有证据证实有他的亲戚的所谓欠款,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只有起诉一条路,你有权要求分割房屋、共同债务、抚养子女并由对方支付抚养费。
  • 1、如果你们能达成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否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关于房屋应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债务亦为共同债务;房屋处理,可以自行转让后进行分割,建议不要委托法院处理,因为法院拍卖处理的房屋通常价格较低,你们由你取得,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出资4万元-欠你弟弟6万元的一半=1万元); 3、对方主张由3万元借款,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且借款用于购房或其他共同生活花消,否则,为其个人债务; 4、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其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5、如果你需要聘请律师,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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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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