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个问题要求助大家。我哥哥在2001年时与我们村里的姓李的一家共同承包了我村后山里的其中一部分。林业局发的林照上有我哥哥和这户人的名字。这户人家于2004年在未经我哥哥的同意之下擅自将此后山承包给一个采矿厂。我哥哥因一直在外,去年才回到家中。在2009年3月他将这户人家和采矿厂一起告到法院。县法院让我们镇上的法庭受理。可是这家法庭一直拖着不受理,直到今天才给出一个裁定书,称对这个林照有异议,需要林业局去调查清楚之后再进行判定。今天我哥哥去林业局咨询,林业局称这个本来就是有效的,何况他们也不会去调查什么的。咨询我们委托的律师,这个律师也解答不出什么。
我现在想问的是:1.如果法庭一直这么拖着不给判怎么办?2.法庭这么长时间才做出这个裁定合不合理?3.如果没有正式的判定书,能不能去上诉,如果上诉的话,去县法院还是市中院?4。我们委托的律师这样做对不对,如果要解除我们的委托关系,还能要求他帮我们调查的资料吗?
我现在非常着急,希望大家能尽快给一个明确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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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中院或者人大投诉,要求责成基层法院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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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县法院分管院长反映,或者向中院领导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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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