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酒店实际却由丙公司经营。现在应交下一年承包费,却根本找不到乙方,到工商局查询,乙方法人代表和公司地址换了好几次,现在登记地址只有大概位置根本就找不到,法人代表登记电话也打不通,实际等同于皮包公司,我方已起诉乙方却因通知不到乙方而无法进入司法程序。请问:1、其行为是否为合同诈骗?2、我方是否可以起诉丙方非法经营酒店(因我方与丙方无任何合同及协议)。3、乙方行为是否构成转包?4、我方怎么追究乙方责任?
请各位律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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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主体方可认定为合同诈骗,乙方的行为尚不足以构成合同诈骗。不能直接起诉丙方非法经营酒店,如果酒店所用的房屋为你方所有,可以以乙方擅自转租无效为由要求丙方腾出酒店。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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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不到乙方,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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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目前可以采取的方法是起诉丙方,要求其腾退房屋并支付占用期间的房租。可以公告送达给乙方,然后缺席判决,乙方的转包行为构成违约,你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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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合同诈骗;可以起诉丙方侵权;乙方是非法转包,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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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目前可以采取的方法是起诉丙方,要求其腾退房屋并支付占用期间的房租。而慢慢寻找乙方的线索。丙方转包未经你同意,你可以解除合同。乙方的行为尚难以认定为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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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乙方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乙方非法转包,可以起诉丙方侵权,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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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找律师处理,起诉丙方可能效果更好;找不到当事人,即使判决了,也影响将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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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