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快一年了,公司却一直不签劳动合同,而且后来又以我给公司造成了1万元的损失为由,在没有经过任何调查情况下,要求我全额赔偿,并强行扣发了我10月份的全部工资;现在我扣了公司9900的货款,要求公司补发拖欠的工资,并且补缴我在公司工作期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后,便退还扣在我这里的货款,但遭到公司拒绝。而且,公司还找一些社会上的人去骚扰我的家人,所以我想咨询下各位律师,我该怎样应对公司的这种做法?而且,我扣公司货款要求其补发工资,补缴保险的行为,够成犯罪吗?如果够成发罪,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