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在东风**某4S店订车, 交了5000订金(”订金是收据上写的), 由于疏忽未要求填写预计交车日期\. 结果到现在- -2008.11.15--还是没有通知提车, 中间多次电话, 都一再推脱, 无非是厂家生产, 发车, 运输之类不可控等借口.
通话中偶尔有录音, 对方提到一些软承诺, 比如最早/最晚什么日期交车等.
请专家们指点. 多谢!
-
可以给该公司发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交付,如果还不交付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订金。
-
可以立即书面约定。
-
谢谢各位律师的热心指点, 这下我更有底气了, 我会先尝试与4S店沟通, 如遇困难会向您咨询. 再次感谢.
-
应该在合理的期限内交车的 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
-
应该查一下实质性的原因是什么? 看看其他公司 也是这样的情况吗?
-
虽然没有约定交车日期,但对方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交车。建议给公司发催告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交付,如果到期仍不交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订金。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