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按94方案买的房,产证上产权人只有一个,如要把同住人的名字加上去,有何办法和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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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凭相关证据到房地局去办理,不行二你可以起诉现在产权证上的人,要求增加名字,三浦东法院有判例,四可能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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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到法院起诉确权,我们所才办一个类似的案件。是共同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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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院《审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按“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入、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佳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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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加上名字,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通过诉讼来确认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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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到法院诉讼确权,再根据判决书到交易中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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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