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右手前臂的两根筋割断,医院诊断不会留下残疾,酒店想一次赔偿,请问赔偿费用怎么算?应该什么时候出院,出院对赔偿问题是否会有影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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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为你解答一下。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如果你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以后,你可以要求如下工伤待遇。
1、停工留薪工资;2、护理费;3、伙食补助费;4、交通费;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医疗补助金;7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三、但具体标准需要根据你的伤残程度才能计算。
四、出院问题。一般需要根据医嘱确定或者根据吉林省的文件的规定,确定你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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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住院费用\\误工费用,如果出院后暂时不能工作,应当给付不能工作期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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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残疾不是由医院来判断的,应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建议你咨询一下是否构成残疾,然后和计算一次性赔偿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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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