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购房合同时我发现合同有写着交房款3%的房屋维修基金,电梯发生故障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找物业管理委员会他们说我们又没给钱,我们懊恼极了明明每个月都按时交物业费,而且他们在购房时收取了房屋维修基金,我们可以要回那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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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是依据有关法规筹集的用于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之用的专门款项。 所谓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所谓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行为是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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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业主大会可以作出动用维修基金的决定,必须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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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无法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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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解答:你们可以解雇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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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