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而这家公司从今年起一直拖欠工资没发;去劳动部门投诉也没什么效果;最后没办法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仲裁委员会告知不予受理;理由是;这家公司是租用别的公司的场地;没有自己的营业执照;而它用的营业执照是出租场地那家公司的;而我要申诉的话只能申诉公司注册营业执照也就是出租场地的那家公司;但说我和出租场地的那家公司又没有劳务关系;不会承认我是他们公司的员工;而我申诉自己上班的那家公司;可它又没营业执照用的是别人的;这不在他们受理范围之内;他们只负责有营业执照的公司进行仲裁;我的问题是;我上班的公司和出租场地的公司他们不是一个老板但是用的是一个营业执照;那他们是什么关系?我可以申诉出租场地那家公司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