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今年刚毕业的大学生,2007年8月初(本月初),经过简单的准备我跟合伙人来到天津注册成立了一家经营畜牧机械的小公司。 本着对合伙人的信任,我们口头商量好一人出资五万元,公司总共注册资金10万元;现在的问题是从刚开始的日常开销到公司验资的十万元(全部是我一个人垫资)我已经出了十二万元,,而合伙人找各种借口只出了几百块!公司注册资料上的的法人是他,执行董事是他,经理是他,我是监事。2007年8月27日公司申请营业执照的事情暂告一段落,通知书上说十天之内发照。 现在我想咨询的问题是:1,如果我现在撤资,法律上是否支持?需要哪些程序?2,如果公司营业执照办好,公司正常营业后撤资需要哪些法律程序?3,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和维护自己在公司中的合法权益?股东之间是否应该通过某些法律文件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纠纷
2007-10-13 14:33:4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