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经营需要17万元,经协商,夏某同意借给王某17万,借款期6个月。但要求王某提供借款抵押。王某的好友陈某把自己的房产作为王某的抵押物,并与夏某签订了借款抵押物的合同。由于经营不善,六个月后王某无钱归还。夏某持合同找到陈某,要求陈某按合同履行。陈某认为借款人是王某,于己无关。无奈,夏某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王某归还借款、陈某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要求:制作一份案例分析报告(包括简述案例,指出案例争议焦点及其法律适用,并从案例所涉及的法学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