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请教个问题,现在我在中山做物流行业,因个人资金还未达到个人开公司的条件,所以想借朋友的公司名称做客户,也就是说,我谈到客户需要签合同或者开发票的都是由朋友的公司名称来处理,实际的操作等等都是由我的人员来操作,这样的情况符合签什么样的合同,且我们双方的责任如何分配比较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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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将相关内容约定清楚即可,如确实不放心可委托律师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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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所以我就想我们之间签署一份合同比较好点,毕竟是好朋友如果出了问题,又没有实质的解决方案,所以才想要请教您们专业的律师给我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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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实际上挂靠在那家公司,关系协调不好容易发生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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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