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就要“奉子成婚”了,婚后我打算在成都购买套商品房,我的未婚妻可能不具备购买能力。我的问题是:如何保证我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果在我和她的婚姻出现问题时最大限度的保障我的利益?
我的假想:能否以我母亲和我的名义签购房合同(这样我的户口可以上成都),但是首付及按揭还款人都设定为我的母亲,这样能否在婚姻出现状况时完全保障我的权益?十二万分的感谢您的热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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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两个方案:第一,你们做一个该房屋的公证,约定该房屋只属于你一个人所有;第二,该房屋仅仅登记为你母亲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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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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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想说婚姻要的是彼此的信任,你这样你们的婚姻还有什么意思
最好你可以和你的妻子约定房子产权归属,不约定婚后购买的房子归夫妻共有,一人一半.
而且你婚后的收入也是夫妻共有财产,用共有财产买的房子当然归夫妻共有,你设定为你的母亲为按揭人,要是你妻子以后有证据证明资金来源还不是可以分,况且还可能牵涉到你母亲去世后的继承问题,到时你可能偷鸡不成倒折把米
要不你就婚前买房算了,这样就是你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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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