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习期签的培训协议(有培训费)是否有效?
我的公司是廊坊的,进公司是谈定的工资是实习期每月1000元,出差补助每天30元,转正后1500~1700,出差补助亦是
每天30元。现在在公司3个月了,实习期后不但没有转正,反而待遇降低了,工资1200,出差补助没了。4月28号到5月
27号一直在北京出差。
4月中旬参加培训,共计9天,其中住宿、生活费我自理的。最重要的是培训的东西不是我现在工作的内容,培训所学的
设备跟工作用的完全不同。
我感觉
1、公司有滥用工人之嫌,试用期到时,公司闭口不谈合同签订问题,并借口将我送向北京项目组,以延长试用期。已造
成试用期随意延长,故意拖欠合同不签。
2、恶意拖欠工资,试用期间(3月1号-5月1号)的工资尚有拖欠。仅发773元。
3、实际工作与所在职位尚有不符,经常以熟悉工程设备为名让我去安装设备。
4、公司前有让我参加学习公司没有工程施工的相关设备培训,后有以熟悉设备为名让我为其安装设备。
5、公司文化思想氛围超差,经常出口伤人,进行人身攻击。如总经理的口语:你们一帮活傻子,没脑子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