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的合同是三年的,但是公司在我工作一年的时候,我因为转岗,参加了一个培训,当时是为期半个月,公司要我们签一个培训协议,中间内容是要我们的合同自动变更为5年,而且是从协议签订开始,不满5年就要交多少培训费,每年都不一样。然后又过了半年,该培训班又进行了一次回炉培训,又要我们签协议,又和以前一样,又变成5年。当时第一次协议我是签了,第二次协议我签了,但是分公司没有盖章。而且我们签订协议的时候培训费的金额都是公司填写的,我们并不清楚。签订的时候是空的。现在我打算离职,想咨询下,我是否要支付这2次培训的费用,是否具有法律效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