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是属于劳务派遣被派到用工单位,在用工单位工作了9年,今年 5月13日用工单位通知我公公15日不用上班,说是体制改革,但是劳动合同却未到期,我公公一直未办理社保,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也不给劳动者自己留底,现在被辞退了,也不肯赔偿。所以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下。1、请问我公公应该向用工单位索取赔偿还是向劳务派遣公司索取赔偿?2、因为没有合同,我们是否能索取到工作年限的赔偿?3、未提前三十天通知辞退是否还另有赔偿 ?4、是否可以要求用工单位缴纳在其工作期间内的社保?5、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为我们缴纳社保吗?6、劳动法有规定说被派遣者无工作期间,派遣公司需支付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报酬,我公公是否可以向其申请支付这笔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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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同时要求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赔偿,两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可以要求上述两个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3、补交社保,上述两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可以向其申请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如满意上述回答,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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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可以同时要求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赔偿,两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2】可以要求上述两个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3】可以要求补交社保,上述两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可以向其申请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建议收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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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