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部办理了离婚手续,可对方后悔了,说每月支付几千元抚养费太有压力,要到法院起诉重新变更抚养费金额。因为如此,当初我也没提出和他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只是在协议上写了女方不在过问男方今后的经营活动。请教律师,对方能否到法院变更抚养费金额?离婚后女方是否还能提出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寻找哪些材料为证据?协议上约定每星期日可看望孩子一次,可到如今一次都没做到,孩子很伤感,我对这件事该如何处理?
-
你们协议离婚后,如果对方经济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标准。
当初你没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是你的失误,现在要求分割难度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当初对方故意隐瞒财产。
对方不按协议探视子女,你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反映,要求给予调解。
-
可以,你也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和对孩子的控望权。
-
协议离婚后,在对方经济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才能要求变更抚养费标准,而且必须经过法院。你没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是你欠考虑,现在分割不太容易,但你有证据证明对方故意隐瞒财产,对方不按协议探视子女,你可以向有关单位反映,请求调解!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