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从07年11月16日到现在的公司工作,单位于09年4月17日邮件方式通知提出解约,解约日为09年5月16日,.在此期间双方就解约一事未能达成协议.请问,于5月15日已收到退工单的情况下,单位应该如何作出经济补偿.是否可以现在就提出劳动仲裁。劳烦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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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仲裁,你可以不同意解约,迫使对方答应你的条件,也可以在退工后一段时间,对方不补偿时,要求双倍补偿金,不需要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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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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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4个月的经济补偿,代通金。建议现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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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都是可以提起仲裁申请的,你最好提供更详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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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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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当在出具退工证明同时结清工资及补偿,如果至今没有支付的,可以提起仲裁要求补偿,关于补偿具体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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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经济补偿,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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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