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权

找法网 2018-07-18 死刑辩护 87人阅读
死刑复核权
我国法律中规定,死刑是我国最严重的刑罚,关乎着人的生命,所以法院审理的时候也慎之又慎,防止冤假错案的产生。死刑复核作为死刑的最后一个关卡,它的审理当然也非常慎重。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了死刑复核权的相关内容解惑。
我们很多人都听说过死刑复核,死刑复核是对拟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之前,将案件交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一种刑事诉讼程序,那么死刑复核权如何收回?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现在死刑复核权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利范围之内。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公布,决定从2007年1月1日起,过去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原第13条规定发布的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一律予以废止。目前,死刑复核权彻底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的审判制度根据现行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组织体系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各级各类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统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行政区划设置,专门法院根据需要设置。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
现在的中国随着国力强盛,大家都逐渐步入了小康或者是大富情况了。法律也是逐渐的深入人心,而进来最引发热议的就是国家对于死刑的问题讨论了,今天就让找法网小编和您们聊聊中国的死刑,死刑复核权如何下放的相关问题吧,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死刑复核制度的确立1954年,中国召开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并通过了人民法院组织法,其中规定,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但仅仅过了三年之后,1957年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决议,今后一切死刑案件都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此前,在1956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所作的政治报告明确提出,要“逐步地达到完全废止死刑的目的”。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政之后明确提出废除死刑,同时提出将死刑复核权完全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因为反革命力量已经日益缩小和分化,对于反革命分子应当进一步实行宽大政策。除极少数罪...
在我国的司法审判中,死刑无疑是最重的一种刑法。死刑我国历来不主张废除,因为社会中一些犯罪性质特别恶略的案件是适用于死刑的。但是,尽管我国有死刑,在执行的时候,确是非常谨慎的。毕竟死刑事关当事人的生死。下文中,找法网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是死刑复核权统一行使的法治意义是什么?一、死刑复核权统一行使的法治意义是什么?在中国的宪法和法律语境中,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法律监督有其法理依据和现实基础。1、检察机关对死刑复核进行法律监督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国家政策的要求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第8条也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5条第4项则进一步明确:人民检察院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尽管上述条文并非专门针对死刑复核程序,但纵观死刑复核程序在刑事诉讼法中...
为了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由于违反刑法判处死刑需要进行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核查中一种特殊程序。死刑是刑法中罪严厉的一种处罚手段,我们也称之为极刑。那么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死刑复核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新《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的规定第二百三十五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三十六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三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第二百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
死刑是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如果判处罪犯死刑的,会自动启动死刑复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审查。那么,2018死刑复核程序怎样进行,处理结果如何呢?下面,找法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一、死刑复核程序怎样进行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
死刑复核权是指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的案件,由有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复核,以决定是否核准死刑判决并执行死刑所应当遵循的权利,是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核的权限。死刑核准权一直就在最高人民法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新中国的死刑复核制度,在1954年9月第一部《人民法院组织法》颁布至文化大革命前,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该法规定死刑复核权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到21世纪之间下放与收回几经波折。死刑复核权是指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核的权限。自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通过以来,死刑复核权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具体如下:第一阶段建国初到刑诉法颁布前。死刑核准权最早出现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第11条第5款规定,死刑案件的判决和裁定,一般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但在当事人对高级人民法院死刑案件终审裁定不服,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复核。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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