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库

补偿贸易纠纷

来源:找法网

词条释义

  补偿贸易,一般是指一方在信贷的基础上,从国外另一方买进机器、设180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2011年修订版)备、技术、原材料或劳务,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用其生产的产品、其他商品或劳务,分期清偿贷款的一种贸易方式。根据商务部2011年修订的《外商投资统计制度》,补偿贸易是指国外厂商直接提供或通过国外信贷进口生产技术或设备,境内企业以该技术、设备生产的产品分期偿还外方技术、设备价款。补偿贸易双方的关系属于国际贸易范畴内买方与卖方的关系,其法律关系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在补偿贸易中,提供技术、设备的出口方是先履行方,当其将技术设备交付进口方后,即取得对进口方的债权,在进口方的工厂企业内不占有股份。进口方对接受的技术、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对出口方的债务,该债务在进口方履行自己的义务,即以产品或约定商品偿还货款后消灭。

纠纷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I司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规定:“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适用

  尚无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层而关于补偿贸易的专门规定,审理此类案件可参考有关部门规章和些地方性法规,如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89年3月颁布的《广东省私人(外商)承包经营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业务暂行规定》和1993年5月14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

案例分析

执行补偿贸易合同的经营单位和生产企业,应于合同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向海关申请备案登记,同时提交下列单证:1.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批准书和合同备案证明书。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3.对外签订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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