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库

银行卡纠纷

来源:找法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条的规定,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根据该《办法》第5条的规定,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信用卡与借记卡的主要区别在于,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需要持卡人先存款、后消费;信用卡具备透支功能,持卡人可在发卡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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