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库

物权确认纠纷

来源:找法网

词条释义

  物权确认纠纷,是指就物权的成立、内容及物权的归属而产生的纠纷。在诉讼上称为确认之诉。物权确认之诉包括所有权确认之诉、用益物权确认之诉和担保物权确认之诉。

  适用物权确认纠纷案由的,主要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确认之外的物权确认纠纷,多数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纠纷,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动产所有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的确认纠纷.

纠纷管辖

  物权确认纠纷包括不动产物权确认和动产物权确认纠纷两类,依其类型,不动产物权确认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物权确认纠纷不属于令属管辖,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3)、(4)项,第24条及第25条等规定确定管辖。鉴于担保物权多以合同设定,属于动产担保物权或者权f11担保物权的确认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

法律适用

  处理物权确认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33条的规定。

  1、《物权法》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案例分析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厦民终字第27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某成,男,77岁。委托代理人姚世焕,福建厦祥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苏某蕙,女,24岁。被上诉人(原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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