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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2021-08-2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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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第三人是指当两个债权债务关系标的物相同,双方发生争议,都主张享有对该标的物的权利时,有登记的一方就可受法律的保护,优先享有权利。那么,对抗第三人是什么意思呢?找法网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具体是什么意思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利用合同的相对性来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内部约定一般不对善意第三人产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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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指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时,合同双方不得其约定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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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追加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除了有原告和被告的存在,有可能还会存在第三人,第三人既不属于原告,也不属于被告,或者对案件的争议事项有独立的请求权,又或者没有请求权,但是对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那么,追加第三人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有关的内容。

追加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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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三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注意什么?

第三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注意什么?

第三人行使合同撤销权应当受到以下几点限制:

一、第三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无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确定之前。如果被代理人已经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第三人则不能再行使合同撤销权。

二、第三人在与无权代理人进行民事行为时必须是处于善意,即第三人不知道无权代理人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是无权代理。如果第三人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而仍故意与之进行民事行为,第三人就没有撤销权,而且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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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3、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

5、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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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有什么条件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分为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1、客观条件: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者负担增加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2、主观条件:如果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为无偿行为,债权人均可以申请撤销。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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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船舶的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船舶的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船舶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一经登记,即发生效力,可以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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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抵押物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000年9月?毛某与肖某书面协议约定?毛向肖借款10万元用于经营?以自有住房抵押担保?二年内不能还清借款?住房归肖所有。协议当日?毛取得借款?肖收执毛的房屋产权证。2001年12月?毛以原房屋产权证遗失为由补办了房产证?随后仍以该住房作抵?向一家银行贷款8万元?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2002年,毛未按期偿还肖的借款,双方产生争议,肖此时得知该房又被抵押向银行贷款,遂诉之法院,要求毛偿还借款或以房抵折借款?归其所有。

[法院判决]

毛应予偿还肖的借款10万元;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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