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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的定义

2021-07-14 11: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空置房是指没有人入住的房屋,空置房也应缴纳物业费。但它一般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开发商已经交付给业主,业主将其空置的,另一种是开发商尚未出售的。那么,空置房的定义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空置房
空置房是指没有人入住的房屋,空置房也应缴纳物业费。但它一般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开发商已经交付给业主,业主将其空置的,另一种是开发商尚未出售的。这两种情况下安置房的物业费是不同的。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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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置房物业费标准如何界定

空置房物业费标准是很多新近买房的业主十分关注的话题,那么,空置房物业费标准如何界定呢?下面就请跟随找法网小编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那么,如何界定空置房?折扣费用包括哪些物业服务项目?费用打折是否会导致服务打折?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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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在实践中,一般收取全额物业费的百分之七十。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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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业法对空置房的规定

在我国《物业法》的规定中,是没有对于空置房作出相应的规定的。

空置房是指开发商把房子卖给业主后,业主既不自住也不出租的房子。在之前对于空置房的公共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约定。所以,具体需要结合相关的地方规定予以确定。不过,现阶段物管企业服务的内容、质量已经与收费标准紧密挂钩,要想多向业主收钱,唯一的途径,就是提升服务质量。各个省辖市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将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的硬件设施、环境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制定相应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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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空置房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浙江杭州空置房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律师解答:物业管理费是向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公共部位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费用。

公共性服务费应按各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核算,在区域范围内按建筑面积或按户由产权人分摊。

空置房还没有卖出去,产权应属于开发商,因此,空置房的物业管理费理应由开发商来承担,不应该由住户分担。

从行业惯例来看,空置房的物业管理费一般也都是开发商交纳。因此,物业管理企业不应该把这些费用摊到业主头上,而应向开发商收取。开发商对于未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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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在实践中,一般收取全额物业费的百分之七十。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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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空置房的物业费怎么收取
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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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欠交物业费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欠交物业费违约金的标准,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物业合同中就违约金进行了约定时,则遵从约定计算违约金。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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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如果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当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拒交物业费条款,此时可以拒交。如果没有约定该条款,而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质量确实过差,可以根据实际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少交或不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该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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