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购房人辛苦攒钱购得的房屋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房屋质量问题,这种情况下,买房人是不是可以要求退房呢?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或者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才应予以支持。但是在实际案件中,并不是以“主体结构”问题为由“一刀切”处理的。比如,如果质量问题属于下水管道堵塞、房屋渗水、地面返潮、楼板裂缝、隔音墙不达标等,虽然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但给居住体验带来严重影响的,若经过两次未休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认定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允许解除合同。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两次维修需要保留证据,最好是向质监部门进行投诉,由质监部门催促开发商进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