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类特殊的情形,对此,人民法院可以依相关司法解释加以处理:
一是人民法院不得以裁决书送达超过期限为由而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是在特定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不应以未适用仲裁法的规定为由,撤销仲裁裁决。另外,还应当注意的是,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当列对方当事人为被申请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应当按照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该费用由申请人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