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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是什么

2019-05-1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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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哪个国家,最低的工资标准都是有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好了的,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应该有的劳动所得,避免用人单位过于苛刻劳动者的合法收入,但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物价的上涨,对于最低工资标准也应该上调了,今天就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的知识内容吧!

  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宣布,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要求,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从7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工资标准。今天一起来了解下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是什么,主要影响和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是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是什么

  1、公式法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

  M=f(C、S、A、U、E、a)

  M 最低工资标准;

  C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

  S 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A 职工平均工资;

  U 失业率;

  E 经济发展水平;

  a 调整因素。

  2、比重法

  比重法是目前中国各地区在确定最低工资方案时使用最多的方法。该方法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先根据本地区家计调查资料,确定本地区整个城镇劳动者家庭中一定比例的人均最低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人均生活费支出水平,作为职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费;然后乘以职工平均赡养系数,得出赡养人口所需生活费用;再适当考虑劳动者教育和训练等费用,加总得出最低工资额。计算出月最低工资标准后,再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进行必要的修正,得出最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其计算公式为:

  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户的人均消费支出×人均赡养系数 调整因素a

  其中:调整因素a主要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因素。

  例如:通过统计调查,某地区最低收入组人均每月生活费支出为297元,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91。

  按比重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297×1.91 a=567.27 a(元)

  得出月最低工资标准后,则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20.92÷8)×(1 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之和)]×(1 浮动系数)。

  3、恩格尔系数法

  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若能确定恩格尔系数,则可以用来测定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方法就是根据中国营养学会提供的最低营养标准,确定满足劳动者最低饮食需要的主要食物的项目和消费量,乘以各地区相应项目的市场价格,加总求出劳动者用于饮食需要的主要食物的项目和消费量,乘以各地区相应项目的市场价格,加总求出劳动者用于饮食的最低费用;再除以已定的恩格尔系数,得出职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费;用职工平均赡养人口系数第六以职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费,得出赡养人口费用;最后把职工本人最低生活费用、赡养人口费用与一定量的教育训练等费用相加,即为最低工资额。其计算公式为:

  最低工资标准=满足营养标准的食品支出额/已定的恩格尔系数×人均赡养系数 调整因素a

  其中:调整因素a内容与比重法相同。

  例如:通过统计调查,某地区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91,最低食物费用为156元,恩格尔系数为0.525。

  按恩格尔系数法计算得出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月最低工资标准=156÷0.525×1.91 a=567.54 a(元)

  4、必需品法

  又称为实际计算法或菜篮子法。此方法利用劳动者家庭调查资料,求出满足居民最低生活所需个人消费品的主要项目和消费量,然后乘以该地区相应的市场价格,最后将此费用加上一定的教育训练等费用,得出最低工资总额。其计算公式为:

  最低工资标准=人均购买生活必需品支出额×人均赡养系数 调整因素这种方法具体实施时,首先必须确定一张生活必需品清单。确定生活必须品清单可以由专家确定,但是专家的确定也存在一些弊端,即有可能由于专家缺乏低收入者的社会生活体验,造成脱离实际。或者可以采用公众调查的方法确定必需品,选择与个人消费相关的项目让被调查者回答。例如:哪些项目是所有成年人缺一不可的?哪些生活用品是有需求但不是不可或缺的?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必需品清单,然后由此清单确定人均购买生活必需品支出额。

  5、国际收入比例法

  此种方法是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的计算贫困线的方法,后来人们用来计算最低工资。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平均收入的40%-6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亦即最低生活保障线。据此通过统计得出某地区的职工的平均收入,然后相应地乘以40%-60%之间的系数,从而确定为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例:通过统计调查,得出广州市200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00元,按照国际上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则该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应在720元-1080元之间。

  6、超必需品剔除法

  该方法根据住房消费调查资料,从职工全部消费支出中逐一剔除那些超必需品,将剩余部分作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职工平均赡养系数,用计算公式为:

  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平均消费支出-平均超必需品消费支出)×职工平均赡养系数 调整因素a

  在此方法中,超必需品的确定是根据消费商品的需求弹性系数,把需求弹性系数大于1的定义为超必需品。

  7、生活状况分析法

  生活状况分析法又称生活形态法或"剥夺指标法"。该方法的理论依据源于研究贫困学者汤森提出了一套剥夺指标,汤森通过收入与剥夺指数的关系研究,发现了"贫困门槛"的存在。他首先从人们的生活方式、消费行为等"生活形态"入手,提出一系列有关贫困家庭生活形态的问题,让被调查者回答,然后选择出若干"剥夺指标",再根据这些剥夺指标和被调查者的实际生活状况及消费和收入,求出贫困线,亦即最低生活保障线。在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基础上,加调节因素a,即为职工的最低工资。其计算公式为:

  最低工资标准=贫困户人均收入(贫困门槛)×人均赡养系数 调整因素a

  8、累加法

  累加法是一种收入比例法,它是通过统计调查出某地区的职工工资,然后确定达到某一累积概率的工资额,以此作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职工工资次数分布列的累积概率的25%确定为最低工资标准,通过抽样调查,得知广州市2002年职工月工资的上四分位数工资为900元,则最低工资标准可确定为900元。

  9、分类综合计算法

  所谓的分类综合法是国内研究者提出的确定贫困线的方法,确定最低工资时对此方法的借鉴,形成了确定最低工资的分类综合计算法。此方法将国际上比较常见的确定最低工资的5种方法,即必需品法、恩格尔系数法、平均数法、累加法和生活状况分析法加以综合应用,从而确定最低工资。

  分类综合计算法的具体操作步骤为:

  (1)选择调查点。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确定一些有代表性的区域作为调查点。用“生活形态法”确定“贫困的一群”。

  (2)确定生活形态的剥夺指标和生活必需品清单。其确定方法是民主讨论和抽样调查相结合。最后确定表示贫困户生活形态的指标(剥夺指标);然后,用最后确定的生活形态指标筛选出符合贫困户生活形态的被调查户,并进一步寻求以下答案:贫困户所占比例(贫困面),贫困户的职业构成、性别构成和年龄构成,一般市民和贫困户的收入状况。为以后的逐年调整做好准备。

  (3)用"市场菜蓝法"确定生活必需品清单和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以上确定的生活必需品,乘以该地区相应的市场价格,计算出购买这些消费品所需的费用,以此作为职工本人的最低生活费;再乘以职工平均赡养系数,得出赡养人口费用;最后将以此费用加上一定的教育训练等费用,得出最低工资额。

  (4)由以上数据求出收入比例和恩格尔系数,使今后每年的调整得以用更简便的方法进行。根据调查获得的数据,用收入比例法调整,用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除以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对最低工资进行调整。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主要影响是什么

  我国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其受益面不断扩大,全国31个省市都实施了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合法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克扣工人工资现象的发生,有利于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维护社会稳定;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报酬部分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有利于正确确定劳动关系,也为企业搞好内部分配提供了一个基础。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为深化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础。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有利于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截至2018年9月份,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6省份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了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到2420元,为全国最高。在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元大关,其中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24元。

  三、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1号 )]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三、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四、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五、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六、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

  看到这里,找法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相关知识内容了,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是稳定我国劳动市场的一剂必备的强心针,当劳动者觉得自己的合法收入无法得到保障时,就会造成社会的动荡及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因此对于这一项规定一定要落实好。好了以上就是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方法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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