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突发疾病致残、死亡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另一种情况是在外出期间。第一种情况应该强调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而且是由于工作紧张劳累而造成的。根据《试行办法》第8条第4款的规定:\"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认定为因工死亡或致残。第二种情况强调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突发疾病死亡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比如,某职工因公外出出差住旅馆,为了工作,晚上积极准备材料,休息后不久,心脏病突然发作死亡,可以认定为因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