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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医鉴定的最佳时间有多长时间

2020-09-2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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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就需要理应法医鉴定来判断受害者的死亡时间以及造成伤亡的具体原因。法医鉴定的时间不同对于案件的结果得出的也会有所影响。那么做法医鉴定的最佳时间有多长时间?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做法医鉴定的最佳时间有多长时间

  公安机关何时做法医鉴定,要看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在病情稳定之后去做;是否构成轻伤,以公安机关的司法鉴定为准;

  如果构成轻伤,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不构成轻伤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受害人可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具费、残疾赔偿金等。

做法医鉴定的最佳时间有多长时间

  二、做法医鉴定有什么手续

  法医鉴定程序:

  1、法医鉴定主要受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委托的鉴定。县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

  2、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授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

  3、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X片、CT等)等鉴定资料。

  4、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有确定鉴定时机的义务。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

  5、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

  6、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

  7、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法律咨询:

  网友:法医鉴定程序需要公开吗?

  律师: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6、如两次鉴定的结论不同,办案单位应按《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给当事人开具委托书到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鉴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做法医鉴定的最佳时间有多长时间的相关内容。要看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在病情稳定之后去做,所以最佳时间她肯定是需要根据受伤的人的一些基本的情况来进行确定的。若您还有其余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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