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结论时间为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
3.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4.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找法网提醒您,法院委托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
1.申请人向相关部门进行伤残鉴定申请;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之后,委托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4.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