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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定金认购协议上写“商铺” 实际却是空地

2014-12-29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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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的商铺没有任何雏形昨天,消费者管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一件委屈事。他说:12月21日我在"中街·九龙港"6楼看好了两个商铺,因为价格很低,就交了5000元定金,签订协议后发现销售人员承诺的商铺只是一片空...

  所谓的商铺没有任何雏形

  昨天,消费者管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一件委屈事。他说:“12月21日我在"中街·九龙港"6楼看好了两个商铺,因为价格很低,就交了5000元定金,签订协议后发现销售人员承诺的商铺只是一片空地,没有实物。随后,找到商铺的招商部门要求退定金,但对方不给退。 ”

  针对此事,记者在采访销售方后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卖的是理财产品,商铺不是让管先生经营,而是转让给我们,我们每年给他一定的利润。现在管先生不想买了,想退定金,我们不同意。”

  管先生说:

  认购协议上写“商铺”,实际却是空地

  记者在管先生提供的“中街·九龙港商铺六层使用权认购协议”上看到,甲方是沈阳佳建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是管先生,认购商铺是6F-A723,建筑面积6.97m2,情况说明:特价铺。另一个协议与这个基本相同,认购商铺是6F-A724。两个协议的总定金是5000元。

  协议第1条写明:“乙方在认购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所认购商铺情况,并仔细阅读过《中街·九龙港商铺使用权认购协议》,自愿签署本协议。”

  “协议上明确写着商铺的位置,有具体的标号,我们肯定以为是实物,可是交完两个商铺的定金后到实地仔细一看,原来这两个商铺的位置却是一片空地。”

  昨天11时许,记者和管先生来到了位于中街的中街·九龙港六楼。在一个网点附近,管先生指着一片空地说:“你看看,这就是认购书上说的6F-A723和6F-A724。”

  “当时选购这个地方时,我确实看好这个地段和低价格。销售经理在一个展板上插满小红旗的位置上标记了商铺位置。我怎么也没想到是一片空地。”

  管先生告诉记者:“两个特价铺十年的使用权才10多万元,我想无论是转租还是自己使用都是划算的。因为有具体的实物在,我怎么都亏不了。可是,我交完了定金后,一到实地一看傻眼了,没实物啊。”

  销售经理:

  我们做的是理财产品,每年给返利润

  昨天14时,记者和管先生来到中街·九龙港销售部门,找到了孙经理。孙经理表示:“我们卖给管先生的商铺本来也不是实物,是理财产品,管先生交完定金后,交纳全款,然后再将这个商铺转给我们,管先生没有使用权,但是我们每年可以给管先生一定的利润。”

  “当初你在销售商铺的时候,你没说过这两个商铺是一片空地啊。”

  随后,双方在记者面前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中街·九龙港:

  业主买的属于投资产品,“由我们经营”

  昨天16时许,记者接到了“中街·九龙港”媒体负责人的电话。该负责人说:“我们六楼和其他楼层是不一样的,六楼卖的是十年经营权。业主在购买我们六楼的经营权后,我们每年固定按比例返给业主投资回报。这十年由我们来经营,不是由业主来经营,在这十年,我们这个地方变成过道、办公室、照片墙,或者闲置,都会给业主回报,十年总返租百分之一百四。”

  该负责人说:“业主购买的两个商铺的位置正好在一个咖啡厅吧台(吧台装修效果图)的位置。整个咖啡厅的面积在500平方米左右,业主买的商铺面积在15平方米左右。这么小的位置,业主也无法经营,只得我们经营得到利润后每年返给业主租金。这就是这个产品的特性。”

  记者说:“业主管先生说他买的是实物,但签完了认购协议后发现却是一片空地,与孙经理承诺的不一样。正常人理解都会认为商铺一定是有一个实物。”

  该负责人说:“我可以保证,消费者(业主)在交纳定金的时候,我们销售经理一定带着他到实地去看了。所谓的定金就是要确定买的东西不能退的,消费者想买就买,不想买就不买,这是不行的。”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商铺销售者应返还定金

  辽宁三则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于元正在接受采访时说:“商铺的使用权是以商铺确实存在为前提的,没有商铺就不可能有使用权。这里使用权的提法是一种虚幻的东西。这个行为实际上属于甲方违约,乙方根本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这种情况下属于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所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定金,而且应当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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