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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核准权由哪个机关行使

2018-11-02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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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应该都知道,在我国是存在有死刑的,死刑是极刑,轻易不会判处死刑,而且对于判处死刑的都会进入死刑复核程序,那么,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核准权由哪个机关行使?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在我国,只有对于犯了严重罪行的人才会处以死刑,但我国在法律程序上也严格把控死刑,毕竟死刑是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所以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都会依法进行死刑复核程序,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死刑核准权由哪个机关行使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

  二、死刑核准权由哪个机关行使

  死刑核准权是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权力。实施审判监督的重要权力之一。中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由最高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但其中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最高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将其核准权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髙级法院行使。

  但其中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最高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将其核准权授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髙级法院行使。最高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由最高法院核准。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没有上诉、抗诉的,均由高级法院行使核准权。最高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最高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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