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公司以需要交接清楚为由,不与办离职手续,我该怎么办?
免费咨询,问律师基本都是复制粘贴,不正经答,试用期一个月也没多少钱,所以首先要把心态摆正,大不了不要那一个月工资了。按你说的情况推断你应该是已经试用了一个月以上了,根据劳动合同有没有签分两种情况:
1.如果签了劳动合同,那在试用期内可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要留证据证明你已经尽到通知义务了。三天以后公司没有给你交接通知的话视为公司不需你交接,可以不去了;如果有交接通知的话就要交接(交接是你的义务),否则公司可以暂扣一个月工资(注意是暂扣不是扣除,你以后办完交接还是要给的)。如公司故意在交接时为难你,你可以每天去考勤但不干活,他不给你办离职就要继续给你发基本工资交五险一金。
2.如果一个月以上还没签劳动合同,那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在先,你不需尽交接义务,且可以不需提前通知直接离职,而且工作超过一个月的可以索要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最后:私企、国企适用以上方法,如果是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的话就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