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尹律师:你好,我在工厂工作了半年,最近来工厂什么也没做。 我总是休假,拿不到工资。 进厂时,双方约定每月1700元,一到260小时就不满意。 08年我们也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 现在退休后可以向工厂方面要求赔偿吗?如果可以赔偿的话,有什么样的赔偿法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21 16:02:14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1、员工辞职只要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申请后,那么员工到期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和原单位没有关系。
    2、员工离职后续交社保,也和原单位没有关系,不需要原单位签字。
    3、如果原单位没有及时停保,会影响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员工需要要求原单位停保,否则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发现公司有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规定公司会被责任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1、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发现公司有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规定公司会被责任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1、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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