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果树地被人强占了,打官司时对果树地及地上农作物进行了保全,但官司打完后,我虽然胜诉了,但是被告将地及果树全都破坏了,当地法院也不管,我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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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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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与公安机构我都找过了,但他们都不给予受理,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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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其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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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院保全的东西都要损坏,是妨碍司法的严重行为,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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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判决确定果树属于您所有的情况下,对方故意加以毁坏的行为,造成损失数额较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275条之规定,其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广州律师唐高翔,欢迎您及您的朋友咨询,联系电话1363244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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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