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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五年了。签定了书面劳动合同。因公司转让,又同新公司签定了一份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在这个过程中旧公司没有正面通知和公示。我工作的五年工龄也没有得到补偿。现在旧公司正在申请公司注销。我现在怎么办?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追讨旧公司五年工龄补偿是否可以?

其它综合
2020-08-12 10:01: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必要时,你可以进行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为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沟通解决。
  • 你好,具体要看你在公司工作五年了。签定了书面劳动合同。因公司转让,又同新公司签定了一份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所述情况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处理;但应核实原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以及解除的事由,另可先搜集与工作相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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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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