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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装修合同后,发现合同描述和装修公司之前口头承诺的不一样。口头承诺家具材质为实木,合同为实木颗粒;并且合同上漏掉了吊顶。 另外复式的楼梯也没有包含在合同里,之前没有明确说是否包含楼梯,但设计图和效果图上都是有楼梯的,让我误以为是包含楼梯的。 且在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态度变得非常敷衍,因交房后房子实际情况和之前设计方案无法匹配,需要重新测量和设计,设计师却态度敷衍甚至傲慢,让没有资质的一般勤务人员去量房,之后给出一个根本谈不上设计的方案,并催促我同意开工。 请问我想解除合同的话是否可行?目前已交6000元预付工程款,另外合同约定无合法事由解除合同需支付违约金大约11000元。

合同纠纷
2020-08-07 20:35: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的话,您可以主张对方是以欺诈的方式签订的装修合同,因为口头承诺和合同约定完全不符,合同无效之后,合同就自然不存在了。而且对方在装修的过程中是存在违约行为的,比如让没有资质的勤务人员去量房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约的。请问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装修队的义务呢?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怎么计算的?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与我详谈具体的装修合同内容,我来判断装修队还有哪些违法行为,以及如何依据合同合法的解除合同,希望能够帮到您!我们的电话咨询都是不收费的,您可以随时来电咨询!
  • 你好,合同可以给我看一下得,为你维权的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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