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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9年5月14日入职了一家公司,工作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给我签署劳动合同,12月31日解雇我,这样我可以去申请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0-01-04 10:58:5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
  • 如果单位涉嫌非法解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如存在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内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 您好,您可以主张六月后的双倍工资。
  •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根据法律条款规定,结合劳动法实际情况,为您的利益最大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
  • 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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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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