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后,不是我亲生儿子怎么办,而且女方做出不归,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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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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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不是你亲生儿子,你可以起诉离婚,还可以要求女方向你支付赔偿费用,另外这几年你养孩子的费用也要向你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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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我方委托律师协助办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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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