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财务人员,休产假期间,公司扣除年终奖(十三薪),老板的回答是,孕妇没有绩效,但是公司并没有绩效考核,也没有绩效考核的标准,但是全公司人员都发了,就孕妇没有发,请问合理吗,如果仲裁,胜算概率有多大,另外,公司没有按工资金额缴纳社保,而是按最低基数缴纳,导致津贴少四五万,能否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其它综合
2019-05-28 14:24: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当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时,首先可以跟对方协商,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反映您的诉求和遭遇,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时提起诉讼。
  • 您好,对仲裁不服时提起诉讼
  •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