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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单位总公司在上海,现在因节约成本,需要关闭陕西分公司,我目前属于怀孕期,如果公司要强行终止我的劳动合同,我可以申请什么经济赔偿呢?如果我的要求公司无法满足,我可以提出劳动仲裁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9-03-04 02:47:59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根据您工作的时间来计算。可以走劳动仲裁。不客气。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赔偿金。
  •   可以要求工龄补偿加1个月的代通知金,或者要求工龄补偿的双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据理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局申诉,要求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 完全可以。可以来电咨询
  •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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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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