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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住房负一楼强外是5米多宽的车道,车道另一侧就是配电房(23栋西侧),而合同中不利因素提示的是在26栋(后来发现的),合同中我这套房的基本情况表中“周围是否有公共设施用房”一栏填写的否。因担心电磁辐射和噪音污染,这种情况我可以告开发商欺诈销售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吗?可以要求按“销法”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8-06-19 09:06: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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