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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在我们公司一直负责的是金融这一块,但是就在最近,我的工作性质被我们老板开动了,她让我去做金融那一块我不服,我觉得我不应该做这些,这不是我应该做的所以我想问一下应该怎么办?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变更了,我不服怎么办啊

劳动纠纷
2020-02-20 07:23: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特征如下: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变更协议;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局部变化,不是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合同变更后,原合同的变更的部分依变更后的内容履行,原合同没有变更的部分依然有效,即合同的变更并没有消灭原合同关系,只是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
  •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3、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 1 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劳动合同工作内容变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处于平等地位,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应当和劳动者协商,不能不经劳动者的同意随意变更工作内容,如果经过与公司沟通无效的话,并且不同意公司变更工作内容可以申请法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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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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