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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伤的,但是我对工伤认定不服,但是不知道上海工伤复议在哪。因为我是在上海发生的,所以想在上海进行工伤复议,但是要去哪里进行呢?怎么进行工伤复议的相关流程呢?希望律师能够给我具体的流程帮助。

劳动纠纷
2018-02-16 20:40:0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普通人身伤害伤残鉴定最好要交通队或法院委托专门司法鉴定部门做鉴定.否则自己私自做的鉴定只要对方不认可,那到时你只能重新做鉴定.医院做的鉴定是没有法律效果的,必须叫司法鉴定部门做
  •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60日内审理完毕。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 对于工伤认定不符,申请工伤认定的,本人或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近亲属或者该职工所在的单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复议。也可以不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现在工伤复议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是指的从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之日起六个月内。
  • 根据行政复议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的规定,劳动和社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法制机构或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法制机构)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注明收到日期,并在5日内进行审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1)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并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作出受理决定,制作《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该通知中应当告知受理日期;


      (2)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提出;


      (3)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该决定书中应当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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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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