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医院有个患者,昨天早上发现死在医院门口,我们是精神病医院,他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目前初步估计是爬墙摔下致死,现在家属要求赔偿,我想你帮我咨询下,赔偿标准是多少,死者男性,45岁左右,诊断明确是精神分裂症

医疗纠纷
2016-11-30 14:40:4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医院肯定是有责任的,而且责任比较大,因为精神病患者在发病的时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然已经送到医院医院就要履行监护职责。应当参照人身损害赔偿中全责或主要责任予以赔偿。唯独差在其他费用的赔偿上可以不予考虑,建议单位聘请律师参与谈判。
  • 要根据具体过错承担责任可与我联系帮你大致计算一下
    追问:死者是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私自跑出医院,后来被发现死在医院门口,医院报了警,法医初步判定是死者攀爬医院外墙跌落致死,他是精神分裂症患者。这样医院应该怎么赔偿家属呢,谢谢律师解答下
    解答:根据具体管理过错 法院酌情判决
  • 要看具体案情了,可以协商解决的。
  • 由于你们医院的特殊性质,负有管理、保护的责任,按照你们的过错承担责任。
  •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 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你医院治疗期间死亡,你医院存在管理上的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按照大连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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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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